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落实与全区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起草、规划拟定、形势研判、信息发布、监督执法、考核通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
3.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依规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4.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5.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口上级单位:市安监局;对接质检、食药监部门对区内企业相关监管工作)
办公室电话:2313002 231669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