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记者从我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切实强化酒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的违法违规行为,自今年4月起启动的为期一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在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将辖区内的酒类生产经营者、广告公司、广告主以及注册地在本地的网上酒类生产经营者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围绕经营场所、仓库、酒水单、结算单等,对酒类经营单位是否采购、销售带有“专供”“特供”“内供”“特需”“特制”等字样的酒类产品,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260人次,检查各类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6632家,各类广告公司97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件,没收违法酒84瓶,罚没收入2.46万元。

“特供酒”是指通过特殊供应、特殊渠道、特殊价格等方式进行销售的酒类产品。此类产品价格通常高于市场价,且存在一定的假冒伪劣风险。同时,也包括那些在包装上非法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的酒类商品。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醒,在酒品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摒弃跟风、虚荣的消费意识,保持冷静客观的消费心态,从观念上拒绝“特供酒”,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向商家索要票据,一旦发现非法宣传、销售“特供酒”的情况,要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