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驻区机构,经开集团;相关企业:
根据中省市关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持续推进全区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保障生产秩序有序恢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对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进行审批,各相关企业需尽快组织人力、物力,在保障各项防疫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全面尽快复工生产。
二、区内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照防控流程“五个到位”要求,制定好企业防控方案、应急预案,采购充足必要的防疫物资,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各相关企业复工前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企业稳妥有序复工的紧急通知》(汉经开办发[2020]8号)要求,填报提交《汉台区、经开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汉台区、经开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后按照“八个必须”要求每日填报提交《复工企业防疫工作日报表》,同时建立人员体温健康情况监测、企业消杀防疫情况等台账登记备查。
三、机关党员包抓企业各工作组要根据全区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更新情况,不断扩大范围,深入摸排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全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汉经开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不断推动企业全面恢复生产运营、降低运行成本,全力保障全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