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调整经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局办、驻区机构:

为加强经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协调工作的领导,健全经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由于机构人员变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调整后的经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招商服务局长

      经济发展局局长

      住房和建设环保局局长

      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公安分局局长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税务局局长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经开区淘汰落后产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局局长兼任。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