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经开区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局办,褒河物流园区管委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有关贯彻落实办法,现就做好经开区202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参公人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上述考核对象均在2024年底所任职单位参加考核。2024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工作分工

(一)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以各局办为单位组织考核,部门人数低于考核比例的可采取部门联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由牵头部门负责汇总考核结果报党政办公室。

(二)褒河物流园区管委会(含编制池)所属28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考核,由褒河物流园区管委会自行组织实施,考核汇总结果报党政办公室。

(三)发展服务中心所属14名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考核,由发展服务中心自行组织实施,考核汇总结果报党政办公室。

三、考核表填写要求

(一)管委会机关参公人员,填写“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考核登记表”。

(二)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工作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管委会机关工勤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考核表的发放、回收,统一汇总考核结果,并于6月19日前报党政办公室人力资源科。

(二)要严格按照考核优秀等次分配名额进行评选,优秀等次人员超过名额的不予认可和备案。

(三)管委会机关参公人员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等次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新录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新调入工作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此前工作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