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5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916-2822863     传真:0916-2822863      邮箱:297461698@qq.com

通讯地址:汉中市天汉大道北段1号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23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

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1

汉中建筑废弃物与尾矿再生利用

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新校村

汉中科启天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3.9.12

报告表

全本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