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5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话:0916-2822863 传真:0916-2822863 邮箱:297461698@qq.com
通讯地址:汉中市天汉大道北段1号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23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
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1
汉中建筑废弃物与尾矿再生利用
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新校村
汉中科启天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23.9.12
报告表
全本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