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企业家的一封信

尊敬的企业家朋友:

您好!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市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全国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相关规定,现就我区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调整事宜作如下提示:

一、政策背景与调整要求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2024年7月1日前登记设立,且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在2032年6月30日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认缴期限在2027年6月30日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统称"存量公司"),需依法调整注册资本认缴期限。请各相关企业及时召开股东会议,完成认缴期限调整,并于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二、重要事项提醒

(一)截至2025年6月11日,我区需调整但尚未变更认缴期限的企业清单随信公示(清单见附件)。如您投资或任职的公司在列,请您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二)我区已进一步优化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开通咨询专线:0916-2316139、2311316、2311519。如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向登记机关咨询;如您公司存在特殊情况,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调整方案指导。

(三)特别提示,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将被纳入另册管理

1.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导致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法调整;

2.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法调整;

3.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期限及出资额明显异常且拒不调整。

纳入另册管理的公司,不再按常规登记在册的公司进行统计和管理,不再受理其一般性的变更登记等业务。被另册管理公司依法完成出资期限或注册资本调整后,可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恢复登记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恢复其登记在册状态。被另册管理企业将受限办理常规变更业务,待依法完成调整后可申请恢复。

三、服务保障措施

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我区已采取以下服务措施:

1.实行变更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在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汉中经开区创智产业园投促中心一楼)设立专窗,受理存量公司调整变更业务;

2.邀请全市登记注册专家组提供政策咨询和疑难问题会商支持,护航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试点;

3.构建“政策研究+流程再造+风险防控”的全链条服务机制。

此次改革既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更旨在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以实缴资本为核心的企业信用体系。我们坚信,在您的理解与支持下,我区改革试点工作必将取得圆满成功。

再次感谢您对改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存量公司名单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