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季高温消防安全提示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上企业:

近期持续高温,火灾风险随之增加,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平安度夏,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温馨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夏季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使用或充电时,极易因高温引发安全事故。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带入家中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充电时应使用原装充电器,避免长时间充电,一般充电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充电过程中需有人照看,发现异常及时断电,严禁在太阳下长期停放及充电。同时,要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电池、线路等部件,若出现老化、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更换,不可私自改装。高温天气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巡查检查频次。

二、醇基燃料使用安全。醇基燃料具有易燃、易挥发等特性,夏季高温环境下风险更高。储存醇基燃料需使用专用密封容器,且应远离火源、热源及阳光直射处,储存地点要保持通风良好,严禁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存;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燃料管道、阀门等是否存在泄漏情况,若发现泄漏,应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使用醇基燃料专用灶具,发生异常及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三、燃气安全。选用合格的燃气灶具、气瓶及配件,安装燃气报警联动切断和熄火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备,不得将使用燃气的房间住人或堆放杂物;使用燃气时应打开门窗通风,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管道和气瓶、灶具阀门开关,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松动;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切断气源,开窗通风撤离现场,不要触动电源开关、使用明火或者在燃气泄漏现场拨打电话,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场维修;高层严禁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存放罐装液化气瓶不应超过100KG,超出时应设专用储瓶间并按要求设置报警、紧急切断、事故排风等相关设施。

四、用电安全。高温天气下,电器设备使用频率增加,用电负荷加大;要避免多个大功率电器同时接在一个插线板上,以防线路过载引发火灾,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是否老化、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更换时需由专业电工操作;使用空调、电扇等电器时,要注意清理滤网,保持设备良好运行,避免因散热不良导致故障起火;雷雨天气应及时关闭电器电源,拔掉插头,防止雷击损坏电器引发火灾。

五、生产加工企业巡查检查。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设备、线路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是否规范等,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火灾应对:如果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并迅速撤离现场。在逃生过程中,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弯腰前行,避免吸入浓烟。

夏季消防安全不容忽视,希望广大群众和企业单位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