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报批的汉中启航龙飞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000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6-2822863 传真:0916-2822863 邮箱:297461698@qq.com
通讯地址:汉中市天汉大道北段1号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2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
1 |
年产40000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线项目 |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
汉中启航龙飞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陕西拓维创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该目位于汉中启航龙飞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院内,在原封闭式钢结构生产车间内南侧,建设年产40000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线1条。项目占地面积1600㎡,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67% |
报告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