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汉中褒河物流园区滨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部)、驻区机构、经开集团公司、滨河投资公司:
现将《汉中褒河物流园区滨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宣传动员。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汉中褒河物流园区滨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充实滨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力量,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报经管委会领导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滨河公司高级管理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雍 波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褒河物流园区办主任
成员:刘天明 经开区党政办主任
成海燕 经开区纪检监察室主任
郝 磊 经开集团公司董事长
张 毅 褒河物流园区办副主任
黄立军 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活动日常工作,张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德强、肖瑾为工作人员。
二、选聘职位、名额
公司总经理一名(法人代表)、副总经理一名。
三、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 8月29日,共7天。(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汉中经开区网站)。
(三)现场报名: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北段1号褒河物流园区办。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开发区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总经理岗位任职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经济管理类、工程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3.年龄在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专家型管理人才可放宽至50周岁;
4.具有运营团队建设与管理经验,有在大中型建设投资公司或相关类建设投资运营企业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职位2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有一定的政府、社会资源和客户资源,熟悉国家、省、市招商项目法规政策;
5.具有项目策划、项目运作、招商引资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成功策划运作大型商业项目、区域园区项目运营管理的显著业绩;
6.具备较强的谈判技能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具备全局观念,有强烈的事业感、责任心,具备开拓创新能力。
(三)副总经理岗位任职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经济管理类或工程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3.年龄在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专家型管理人才可放宽至50周岁;
4.具有在经济开发区、园区、区域级项目开发或大型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基础设施投资类平台企业担任企业项目策划、工程管理等中层经理级管理职位5年以上或公司级副总经理2年以上任职经历,具有显著的业绩和声誉,有成功运作园区项目或大型商业项目策划运营管理业绩者优先。
五、竞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讲(面试)、组织考察(民主测评、谈话等方式)、人选确定、任前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本人意愿填写《公开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表),由滨河公司高级管理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资料,于报名结束后2日内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二)笔试(占50%分值):根据报考岗位,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
(三)竞聘演讲(面试占50%分值):根据笔试结果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高级管理岗位竞聘阶段的人选,组织进行竞聘演讲、答辩。参加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演讲,演讲限时5—8分钟。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工作经历、主要工作成绩、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工作设想等。演讲结束后,由党工委领导及园区办等部门5—7人组成的评委组随机进行提问并对其适岗能力进行打分。
(四)组织考察:根据竞聘得分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岗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走访考察对象工作单位,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能否胜任竞聘职位的工作,注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材料。
(五)竞聘职位人选的确定:根据考察结果和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结合岗位职位条件要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任人选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
(六)任前公示:党工委讨论决定后,按1:1的比例对拟聘任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任职:公示结束后,其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六、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做好招聘活动各阶段的筹备和协调落实工作。
(二)党政办应做好招聘工作的宣传工作,及时在经开区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招聘公告,扩大招聘工作宣传影响面。
(三)纪检监察室应做好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