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经开区安委会成员和成立九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局办、驻区机构、经开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能,提升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专业性、时效性,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委会成员和成立十六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汉政办函〔2019〕42号)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经开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和工作需要,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调整安委会成员并设立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主任: 汪瑞亭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王 睿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袁俊海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雍 波 党工委委员、褒河物流园区办主任
陈沛州 管委会副主任
苗俊胜 管委会主任助理
伍天宝 管委会主任助理
谭宝明 管委会主任助理
安委会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党群工作部负责人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招商服务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纪检监察室主任
经济发展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局长
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褒河物流园区办公室副主任
公安分局政委
国土分局局长
税务分局局长
经开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经开集团董事长
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唐隽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栗磊、邹小安同志担任,承担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安委会决定事项。
(二)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
2.分析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3.协调解决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跨部门的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事项。
4.研究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5.组织对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大检查、综合督查等工作。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严格监管执法,加强隐患治理,依法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
8.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大事故,连续发生多起一般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典型事故或安全生产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
9.完成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
围绕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设置道路交通、消防、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工业、特种设备、商贸、民爆物品、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等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分别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办公室设在经开区有关单位。成员单位由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经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审定后,以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印发。
1.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公安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公安工作主任助理
公安分局政委
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褒河物流园区办公室副主任
经开集团董事长
职 责:负责经开区园区内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工作,对接协调汉中市、汉台、南郑等交警单位。
办公室:设在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主任助理
应急管理局局长
消防大队大队长
职 责:负责消防领域安全工作
办公室:设在经开区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规划建设环保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规划建设环保工作主任助理
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经济发展局局长
国土分局局长
经开集团董事长
职 责:负责房屋建筑、交通,水利、通信等领域建设工程,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应急管理工作主任助理
应急管理局局长
经济发展局局长
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职 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5. 工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工业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工业工作主任助理
应急管理局局长
经济发展局局长
职 责: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6.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市场监管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市场监管工作主任助理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职 责: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业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7.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管委会分管招商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分管招商工作主任助理
招商局局长
职 责:负责商贸领域场所等的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经开区招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8. 民爆物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分管公安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分管公安工作主任助理
公安分局政委
经济发展局局长
职 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9. 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经开区分管发改工作副主任
副主任:经开区分管发改工作主任助理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公安分局政委
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鑫源供电所
职 责: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电力部门负责电力设施建设及运行等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设在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共同职责
1.组织本行业领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落实经开区安委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
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3.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责任制和责任清单;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
4.是针对本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容易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场所、核心部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5.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6.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经定期组织演练;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实施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和问题整改工作。
7.按照经开区管委会和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8.每月25日前向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月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措施。
9.承办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