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稳投资和工业稳增长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局办、驻区机构、经开集团公司、各企业: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稳投资和工业稳增长奖励办法》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汉中经开区稳投资和工业稳增长奖励办法

根据市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稳投资和工业稳增长工作的奖励意见》(汉政发〔2020〕21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励管委会各部门、区内各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开区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持续稳定增长,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根据市委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下达经开区的指标任务,对经开区各建设项目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后(房地产项目除外),在年底由经开区管委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直接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占全区全年任务比重达到20%及以上的奖励30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2分;达到10%及以上的奖励15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1.5分;达到5%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1分。

2.建设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的项目,本年度比上年度增长达30%及以上的,奖励10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1分;本年度比上年度增长达20%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0.8分。

二、全力推动重点企业挖潜扩产

年产值1亿--3亿的企业、年产值增速达30%的奖励5万元;年产值3亿--5亿的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25%的奖励10万元;年产值5亿--10亿的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20%的奖励2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15%的奖励25万元。以上奖金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三、加速新增产能释放

当年开工总投资2000万--5000万并纳入统计的工业项目,当年达到年设计产能80%以上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10万元奖励;当年开工总投资5000万--1亿元并纳入统计的工业项目,当年达到年设计产能50%以上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15万元奖励;当年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并纳入统计的工业项目,当年达到年设计产能30%以上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20万元奖励。

四、招商引资项目奖励

1.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5000万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1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1亿元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2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3分(对引荐人个人的奖励按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2.轻资产招商引资项目,在经开区注册成立,当年形成产值达到2000万--5000万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1分;当年形成产值达到5000万--1亿元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2分;当年形成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3分(对引荐人个人的奖励按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五、成立考核认定小组

成立由经开区发改局、经发局、财政局、纪检监察室四部门组成的考核认定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具体考核认定工作。奖励办法中涉及的指标以入统核定数据为准。奖金支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经开区财政局结合市级奖励资金统筹安排(以上奖励可以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