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驻区机构、经开集团公司、各企业: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稳投资和工业稳增长奖励办法》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汉中经开区稳投资和工业稳增长奖励办法
根据市政府《关于抓好当前稳投资和工业稳增长工作的奖励意见》(汉政发〔2020〕21号)精神,为进一步激励管委会各部门、区内各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开区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持续稳定增长,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根据市委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下达经开区的指标任务,对经开区各建设项目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后(房地产项目除外),在年底由经开区管委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直接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占全区全年任务比重达到20%及以上的奖励30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2分;达到10%及以上的奖励15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1.5分;达到5%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1分。
2.建设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的项目,本年度比上年度增长达30%及以上的,奖励10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1分;本年度比上年度增长达20%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管委会包抓部门年终考核加0.8分。
二、全力推动重点企业挖潜扩产
年产值1亿--3亿的企业、年产值增速达30%的奖励5万元;年产值3亿--5亿的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25%的奖励10万元;年产值5亿--10亿的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20%的奖励2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15%的奖励25万元。以上奖金用于奖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三、加速新增产能释放
当年开工总投资2000万--5000万并纳入统计的工业项目,当年达到年设计产能80%以上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10万元奖励;当年开工总投资5000万--1亿元并纳入统计的工业项目,当年达到年设计产能50%以上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15万元奖励;当年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并纳入统计的工业项目,当年达到年设计产能30%以上的,给予企业领导班子20万元奖励。
四、招商引资项目奖励
1.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5000万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1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1亿元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2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3分(对引荐人个人的奖励按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2.轻资产招商引资项目,在经开区注册成立,当年形成产值达到2000万--5000万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1分;当年形成产值达到5000万--1亿元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2分;当年形成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项目,引荐人所在部门年终考核加3分(对引荐人个人的奖励按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
五、成立考核认定小组
成立由经开区发改局、经发局、财政局、纪检监察室四部门组成的考核认定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具体考核认定工作。奖励办法中涉及的指标以入统核定数据为准。奖金支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由经开区财政局结合市级奖励资金统筹安排(以上奖励可以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