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汉中经开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办,褒河物流园区管委会,驻区机构:

现将《汉中经开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汉中经开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围绕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发展为中心,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牢固树立“最多跑一次”“中心之外无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的服务理念,全方位深层次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服务项目建设,为经济发展提动能

1.优化项目审批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职责,负责为企业提供“一对一”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指导和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合规建设。完善重点项目“容缺受理”机制,明确容缺受理标准和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园区审批工作机制,促进项目落地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改革局、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

2.推行项目联审联批。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完善“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规划、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并联审批机制,再造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流程,精减事项,精减材料,精减用时。[建设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

3.做好项目跟踪保障。围绕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探索性推出“项目管家”协同服务工作机制,同全市审批协同服务工作要求相吻合,使项目建设单位和责任主体明确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时序,实行“管家”包抓协调跟踪服务,及时梳理排解项目建设涉及行政审批堵点问题。[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改革局、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

(二)聚焦服务企业发展,为营商便利添活力

4.推动准入便利化。优化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微信办照登记模式,全面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健全企业注册登记“一站式”服务机制,企业设立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落实好为新设立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和邮寄证照服务,实现企业申办“不出门”、领照“不见面”。(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负责)

5.推动企业开办及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制定印发《企业开办及简易注销“一件事”实施方案》,切实解决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及多头跑问题。积极推动跨区通办,建立“标准统一、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模式,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公安分局、税务局等部门负责)

6.推动保障便利化。充分发挥企业开办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全面了解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健全企业歇业备案工作机制,避免短期歇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拉长企业全生命周期,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有效落实,促进公平竞争,引导企业发展。扎实开展融资助企服务,引导支持企业利用自身股权质押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盘活企业资产。(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经济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负责)

(三)聚焦服务群众办事,为百姓生活增便利

7.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制定我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和集中入驻工作方案》,按照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将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整合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全面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部门负责)

8.优化综合受理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运行机制,完善分类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按照“受审分离”模式,进驻部门要对进驻办事窗口充分授权,并实行进驻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全权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申请受理审核,确保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部门负责)

9.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依托政务服务线上“好差评”系统、线下“办不成事”窗口,对审批服务办理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工作作风进行全面评价,健全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等长效机制,不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做深做实“局长体验审批服务”活动,采取模拟办事方式全方位体验,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推进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部门负责)

(四)聚焦服务手段创新,为提质增效搭支撑

10.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服务模式。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承诺和容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尽最大努力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部门负责)

11.探索推进“市区通办”。按照“事项名称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内部流程统一、表单材料统一”标准,梳理公布“市区通办”事项办理清单,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级事项综合窗口”,通过窗口受理将审批所需材料分别递送至相应审批窗口办理,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现象。(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部门负责)

(五)聚焦服务平台升级,为深度网办加速度

12.提升一体化政务平台服务能力。全面完成我区政务服务中控平台所有事项的梳理和完善工作,确保全流程在线、全过程留痕。积极引导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线上平台串联实体大厅,以实体大厅支撑线上平台,深入推行“一窗受理”业务运行模式,确保所有事项全流程在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部门负责)

13.提升网上办事深度。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平台应用范围,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拓展全程网办事项范围。打通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邮政专递系统,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部门负责)

(六)聚焦服务监管深化,为合规经营筑基础

14.健全审管联动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紧密衔接和高效联动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

15.细化深化监管举措。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全面建立以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制度,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机制和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行业失信惩戒力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风险预警预测。(市场监管分局牵头,经济发展改革局负责)

16.加强各领域监管。行业监管部门结合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梳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清单,研究细化年度监管工作计划任务,建立同级部门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的联动响应、协作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经济发展改革局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单位负责)

1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健全评议考核机制,最大限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使用,切实解决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经济发展改革局牵头,建设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行动的意义。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指导,统筹推进,督促检查,确保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相关责任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通力合作、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责任部门要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政务服务中心要采取走访、座谈、研讨等有效方式,广泛征集建议、意见,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措施、新办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具体审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适应新形势下改革工作需要。政务服务中心要强化对进驻部门的人员培训,每月对评议排名靠后、群众满意度不高、业务能力差的人员进行约谈提醒或“回炉再造”,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政务服务工作队伍,确保进驻部门窗口真正能办事、办成事。

(四)强化督导问效。政务服务中心要采取联合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相关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督导检查,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要求推进落实、影响改革进程的严肃追责问责。要深入挖掘总结改革的典型经验做法并予以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