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汉中市动员会召开后,我市各县区迅速响应,立即安排部署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汉台区要求充分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主动接受督察监督,虚心接受意见建议,积极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信访件办理,做到“信访隐患全面排查及时清除、转交案件高效处理规范上报”。
南郑区要求加强协同配合,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省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抓好问题排查整治,全面自查消除隐患,对照问题清单和督查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强化督查考核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尽快见举措、见效果。
城固县要求全县树牢“一盘棋”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高质高效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着力解决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勉县要求各级各部门由点及面摸底排查,对生态环境隐患问题整治到位,全力落实好环保督察资料调阅、信访查办、信息宣传、下沉保障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坚持环保督察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相促进,既抓当前、又抓长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提升。
洋县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主动接受督察监督,积极整改问题,扎实开展自查摸排,对历次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和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西乡县要求各级各部门主动接受督察监督,积极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开展自查自纠,做好下沉督察和现场抽查核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序推进。
宁强县召开配合保障工作会议,成立综合协调、资料材料、信访案件办理及督办、宣传舆情、安全维稳、后勤保障6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对接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镇巴县要求各保障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材料准备、走访问询、下沉调研保障工作,限期完成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同时,加大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环境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力度。
略阳县要求及时对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迅速自查自纠,找准薄弱环节,做到早发现、早整治,全力做好配合工作,对督察组安排的问询谈话、现场核查,要认真准备、按时参加、全力保障。
留坝县通报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问题,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迅速行动、加强配合,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佛坪县要求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反馈的意见,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亲自安排部署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督察组现场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