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经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经开区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25日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陕安委〔2020〕8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安委会发〔2020〕10号)要求,现就经开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重点难点,以更严格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扎实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和保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为经开区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经开区安委会将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接受1次系统学习培训。二是经开区安委会将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开展学习讨论。经开区安委会各成员部门结合实际组织本领域、本部门、本行业有关人员观看,做好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的教育引导。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经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经开区安委会各成员部门要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汉中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落实《汉中市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充实经开区安委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完成“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定工作。二是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大中型企业设立安全总监;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三是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落实汉中市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四级三十条措施,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分级分类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2021年底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小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强化危险货物运输链条安全监管。三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是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氯化、氢化、合成氨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危化业务监管人员的75%以上,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率100%。六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2022年底前中省在汉、市属重点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经开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力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单位建章立制、优化资源,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及周边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甲醇使用场所、不放心区域和场所及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实清单式隐患排查和督改责任,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场所、消防产品领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力度,实现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五是经开区各专业委员会要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本领域内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经开区辖区内建成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对接市上建成经开区消防大数据库。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分批次、分类别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2022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经开区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经开区公安分局、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园区内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推进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二是配合县区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强化市场准入管理,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三是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资格准入关,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客运站安全监管,健全隐患治理机制。五是配合做好净化道路运输秩序工作。配合县区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查交通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六是进一步完善园区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园区道路设施建设。(经开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经开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住建局、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城市建设及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抗震设防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和检查。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三是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门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四是开展摸底调查,贯彻落实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五是完善燃气、渣土收纳场监管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建设,指导经开区城市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六是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工程相关方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经开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经开区住建局牵头,经开区发改委、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园区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二是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统筹工业园区区域布局,明确园区数量、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明确工业园区项目准入条件,严禁工艺设备设施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通过聘请专家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安全对策措施,2022年底前园区内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100%。四是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10月底前制定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联合审批制度。五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一企一档”管理,实现对园区内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健全完善工业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省、市、经开区管委会三级联动、政企合作、社会参与支持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褒河物流园区办分别牵头,经开区发改局、经开区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褒河物流园区办、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监督和指导企业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二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以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为重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三是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四是加快推进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结合辖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安排收集、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消除收集、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环境风险。五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经开区住建环保局牵头、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经发局、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经开区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检验机构检验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化风险识别分析,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加快推进经开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四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推动责任保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经开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牵头负责,经开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深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整治:落实电力和长输管道全寿命周期保护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道规划、施工、运行责任体系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商贸领域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突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中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领域,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风险统计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淘汰,提升安防科技应用水平。(经开区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商贸、民爆物品等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发改局、经开区经发局、经开区招商服务局、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等分别按职责牵头,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按照“1+2+7+3”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经开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开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经开区企业要对标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全面组织实施。经开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营造浓厚氛围。经开区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于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及工作台帐报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难点,深入分析查找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要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做到精准发力、闭环管理,推动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通过专题研究、专项执法、约谈、“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方式方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使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基础明显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切实提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组织开展“回头看”,深挖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好措施,逐项完善并落实。归纳整理经验做法,并借鉴省内外其他地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总结经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和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经开区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各有关成员部门单位要分季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3月18日、6月18日、9月18日前报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12月10日前报年度工作情况;2022年11月底前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并由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形成工作报告,提请经开区管委会审定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陕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制定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经开区安委办要将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打分排名,经开区督考办要将安委办汇总打分排名情况列为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依据,作为加分依据。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开区管委会设立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分管调研员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专业委员会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强经开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经开区应急局,建立运行机制,健全调度会议、联络员会议和定期会商、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挂牌督办、工作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巡查,推动工作落实;经开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动本领域、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
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成立的工作专班名单须在本月报经开区安委办,联系人:邹小安 陈飞 联系电话:2313636 2316694
(三)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经开区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要针对新业态、新问题存在的安全监管盲区,建立监管工作分工落实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组织主流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开辟专题专刊专栏,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同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安全诚信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经开区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相关信息汇总上报经开区安委办,经开区综合办要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四)完善规章制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经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法等上位法修订,组织参与《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修订,督促指导经开区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经开区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要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及“互联网+执法”系统,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实操考试示范基地和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经开区财政局要全额保障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和用于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程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
(五)严格监管执法,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经开区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要把排查整改、执法处罚、督查督办贯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紧盯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切实落实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严肃查处道路运输事故简单化处理、事故调查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检查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大事故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严格问效问责,切实夯实工作责任。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经开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督导,经开区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安全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查明事故性质和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