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省、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从3月开始至年底,在开发区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现将《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20日


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应急能力,实现开发区有效遏制建设工程事故的目标,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范围内容

(一)专项攻坚及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开发区各类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

(二)专项攻坚内容

1、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高度警惕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之后出现的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要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加强建筑工人教育培训和聚集管理,严格实名制管理和疫情排查,严格项目现场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

(2)在建工程项目要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疫情防控专岗,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依托“陕西健康二维码”,落实体温检测登记报告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区域、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毒杀菌。严禁宿舍“大通铺"现象,严格控制每间宿舍人数,保持通风、换气。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推行分批、分散就餐,控制就餐人数,避免面对面就餐。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家禽家畜和携带野生动物、家禽家畜进入工地。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随时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准备。

2、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建工程

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2个方面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考核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岗前教育培训、新进场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等情况。

(4)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超规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实施、验收、公示及档案整理等情况。

(5)危大工程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区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检测、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深基坑工程支护、降排水、变形监测及预警,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脚手架基础、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拉节点设置等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各自领域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治。

(6)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7)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8)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临时消防通道、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审批、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情况。

(9)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公告警示等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11)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12)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3、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各成员单位加强各行业领域内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由区住建局逐级上报省住建厅依法对责任单位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2)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各成员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处理建议报区住建局处罚或由区住建局逐级报省住建厅处罚。

(3)严格资质资格处罚。事故发生地的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资质资格管辖权限内的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对超出资质资格管辖权的责任企业和个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事故有关材料及处罚建议,转关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实施处罚。

三、攻坚具体时间安排

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从3月至12月31日,具体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31日前)。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区安委会部署安排,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攻坚行动的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

(二)重点攻坚阶段(4月1日-11月30日)。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监管责任,结合各自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本行业专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督导检查,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成立专项攻坚督导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督导检查。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专项攻坚内容进行“无盲区”自查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企业要对专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充分认清此次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要成立专项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科学谋划,严密组织,及时研究专项攻坚行动行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深化隐患治理。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好此次安全攻坚行动,对重点治理内容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治理“无缝隙、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专项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甄别跟踪,区级要挂牌督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