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汉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汉中龙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程概况: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新建广告牌工程位于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龙岗大道,濂水桥桥南,本工程施工招标设一个标段,新建公益广告牌面积为1420平方米,尺寸及数量分别为:30米×10米两块、24米×10米两块、22米×10米一块、8米×10米一块,共6块。要求建设工期15天,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报名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凡报名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有经年检合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要求:
1、报名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及相应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及建造师不予报名。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报名审核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间:自2017年 8 月 14 日起至2017年 8 月 18 日止,每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十、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美居广场商住楼B-0701室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916-2112800
2017年8月11日